马来西亚房东签租约前必看的 8 个条款:押金、水电、印花税怎么写才不吃亏
马来西亚没有专属租赁法,押金扣不扣得成、房客不搬你能怎么办,几乎全看租约怎么写。这 8 个条款按「哪一天会赔钱」排序,含单间出租情境与印花税实算两例。
Coliving Management
马来西亚到 2026 年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住宅租赁法(Residential Tenancy Act),租赁条例草案自 2021 年讨论至今未提呈国会。这句话对房东的实际意思是:押金扣不扣得成、房客不搬你能怎么办、水电谁付,几乎百分之百由你那份租约白纸黑字决定,法律不会替你补上没写的部分。以下 8 个条款,按「写不好会在哪一天赔钱」排序。
一、租期和退租通知:写「一年」不等于房客不能提早跑
固定租期(fixed term)只写「2026-01-01 至 2026-12-31」是不够的。要另外写清楚三件事:期满前多久要通知续租或搬出(市场惯例一至两个月)、房客提早解约要怎么赔(常见写法是没收押金,或补足至锁定期),以及期满没人讲话时自动转成按月续租还是自动终止。
漏掉最后这一项最常出事:房客住到期满后继续住、继续付钱,双方都没签新约,日后要请他搬走时,你手上那份约在法律上是什么状态就会变成争论点。
二、押金收几个月?法律没上限,惯例不是规定
马来西亚住宅租赁的押金没有法定上限,收多少由合约决定。市场上常见的组合是:两个月保证金 + 一个月预付租金 + 半个月水电押金。
但要注意两件事。第一,这是惯例不是法律,写进合约才算数。第二,退租时你只能扣得回你证明得了的损失——不是你觉得亏了多少。所以真正保护你的不是第二条,是下面第三条。
三、扣押金要靠证据,条款要先把「证据是什么」定下来
大部分房东的合约只写一句「房间须以良好状态交还」。这句话在争执时完全没用,因为「良好」由谁认定?
有用的写法是在合约里指明:入住当天双方签署一份 入住状况表(inventory & condition report)附照片,退租时以该份纪录为比对基准,并把「正常耗损(fair wear and tear)不扣」写进去。这样你扣的每一笔都有对照物,房客也比较难拗。
顺带一提,退押金的期限也要写(常见 14 至 30 天,扣款须附单据)。没写期限,房客一退租就天天来问,你自己也累。
四、水电怎么分:单间出租的头号吵架来源
整间出租很简单——户头过名给房客,账单他自己付。一间间出租(分租)才是地雷,因为一张账单要拆给好几个人。合约里必须写死用哪一种算法,只能挑一种:
- 包水电但设上限:例如租金已含水电,每月超过某个额度的部分由全屋分摊。上限数字要写进合约,不能只口头讲。
- 按房均摊:全屋账单除以房间数(或除以人数——这两个不一样,要写明是哪一个)。
- 按电表实收:每间房装独立电表,按度数乘一个单价收。单价(例如 RM1/kWh)和抄表日要写进合约。
以我们在 Johor Bahru 实际营运的一间屋子为例:Jalan Kuning 一间排屋隔出 10 间房,房价从 RM600 到 RM1,000 不等。同一张 TNB 账单,用「除以房间数」和「除以实际住的人数」算出来,每间房每个月可以差出几十令吉;开冷气的和不开冷气的用均摊法,也一定有人觉得亏。这不是道德问题,是条款没写清楚的问题。
五、印花税:谁付要写,30 天内要盖,不盖上不了法庭
租约印花税以超过 RM2,400 的年租计算,一年以内的租期每 RM250(或不足 RM250 的部分)收 RM1,一至三年 RM2,超过三年 RM4。2026 年 1 月 1 日起,盖印花税走 MyTax 的 e-Duti Setem(取代旧的 STAMPS 系统),签约后 30 天内要完成。
实算两个例子:
- 单间出租,月租 RM600 → 年租 RM7,200,减 RM2,400 得 RM4,800,除以 RM250 得 19.2,进位 20,一年期印花税约 RM20。
- 整间屋子租出去,月租 RM4,500 → 年租 RM54,000,减 RM2,400 得 RM51,600,除以 RM250 得 206.4,进位 207,一年期印花税约 RM207。
(级距为撰文时的现行规定,签约前请在 MyTax 上再核对一次。)
惯例上印花税和拟约费由房客承担,但那只是惯例,合约没写就会吵。更关键的是最后这一句:没盖印花税的租约在法庭上不被接纳为证据。你花了几百块打官司要收回房间,结果最主要的那份文件不能用——省下的 RM20 是这样亏掉的。
六、房东什么时候可以进屋?不写清楚会变成骚扰
就算房子是你的,房客在租期内对该空间有合法占有权。合约要写明:例行检查/维修需提前多久书面通知(常见 24 至 48 小时)、一年最多几次,以及哪些情况算紧急(漏水、火灾、煤气)可以立即进入。
分租情境还要多写一条:共用空间(客厅、厨房、走廊)营运方或房东可以在合理时间进入维护,否则你连换个灯泡都要每间房问过。
七、拖租怎么办:可以写宽限期和滞纳金,但断水断电和换锁是违法的
这一条最多房东写错。合约里可以、也应该写:租金逾期几天算违约、滞纳金怎么算、累积多久发 notice to quit(退租通知)。
但有三件事写进合约也无效:断水断电、换锁把人锁在外面、把房客的东西丢出去。《1950 年特定救济法令》第 7(2) 条禁止房东自力赶人(self-help eviction);这么做的房东反而可能被反告侵入、骚扰与索偿,原本站得住的追租案会被自己弄坏。
正路是两条并行:向法庭申请收回管有权(possession),以及依据《1951 年扣押法令》申请 writ of distress 由法庭执达吏查封房客财物拍卖抵租。注意 writ of distress 是追钱的工具,不是赶人的捷径,也不允许你自己动手搬东西。(以上法令适用于西马。)
八、分租专属:一份合约还是十份?转租、留宿、共用区损坏归谁
单间出租有三个条款是整租合约里没有的,必须自己加:
- 合约主体:十间房是签十份独立租约(各自负责自己那间,互不连带),还是一份合约十个人连带负责?多数分租情境用前者,因为房客流动率高,一个人退租不该影响其他九个。
- 转租与换人:明文禁止房客私下转租或换人入住,换人须经房东/营运方书面同意并重新签约。这条守不住,你会有一天发现住的人跟合约上的名字对不上。
- 访客与留宿:写明访客留宿上限(例如每月不超过几晚),否则「男朋友住进来」变成一间房住两个人,水电与折旧成本全落在你身上。
- 共用空间损坏:厨房炉具坏了、客厅沙发破了,找不出是谁弄的时候怎么办——按房均摊还是从共用押金扣,事前写好,事后就不用当侦探。
交给营运方托管的话,合约主体会不一样
如果你把房子交给 coliving 营运方打理,租约结构会随结算方式改变,这点签之前一定要问清楚:
- 整租给营运方(rental unit):你和营运方签一份主租约,营运方再各自与每位房客签约。你的对象只有一个,房客拖租不是你的问题;相对地,房间满租时的上行空间也归营运方。
- 抽成或固定管理费模式:房客租约通常仍以屋主为主体,营运方是代管人。这时上面八条每一条都还是你的责任,只是由营运方替你执行——所以更要确认他们用的是哪一份范本。
我们这边六种结算方式都有(按毛收入抽成、按净收入抽成、只抽租金收入、固定管理费、整租、保证回酬+分润),按房子条件和屋主的风险偏好个案谈,因此合约主体也会跟着不同,没有一体适用的答案。
一句对我们自己不太有利的实话
如果你只有一两间房,而且房客稳定:上面八条你自己写、自己在 MyTax 上盖印花税,其实做得来。一份范本改一改,RM20 盖印,一年也就花你几个小时。托管的价值在房间数量多、房客流动快、水电要逐间拆、每月要对帐的时候才明显——只有一两间房还外包,管理费很可能吃掉你本来就不厚的利润。这点在我们那篇拆帐文里算过。
下一步
想知道你的房子按哪一种结算方式最划算、租约该怎么安排,把地址、房间数和目前租金告诉我们,我们按实际情况算一份给你看:提交咨询 →